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蒋肖斌
回溯“限薪令”:2017年9月22日,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共同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一年后,2018年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时隔不到半年,第三份“限薪令”又来了。
对比这三份通知,主要条款并没有发生变化: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升级”之处在于处罚方式,此次强调,“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简而言之,再超薪,这剧就别播了。然而,三年三申内容几乎一致的“限薪令”,频率之高,不禁让人疑惑,演员片酬就这么难降下来?
显然,“限薪令”主要限制的是明星演员的“天价片酬”。此前有媒体报道,《如懿传》两位主演的公开片酬,占总制作成本的近35%;因参演综艺节目《中餐厅》薪酬超标,赵薇、舒淇仅退回的片酬就有4000万元。而关于明星片酬的最新报道是,演员杨烁不同意按规定“降薪”,导致电视剧《异乡人》停机,随后杨烁工作室在微博否认传闻,并表示将诉诸法律。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剧研究所所长助理储钰琦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明星片酬过高最直接的负面影响,是导致影视拍摄成本比例严重失调,降低影视作品质量。
在储钰琦看来,“天价片酬”根本原因,是影视行业生态的畸形发展,特别是在粉丝经济、新媒体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拥有更多粉丝的“流量明星”身价水涨船高。投资方、制作方更愿意投市场之所好来选用明星,有些播出平台片面以明星论价,市场调节存在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行业自律又未达成共识……这些因素造成了近年来明星片酬天价的现象。
据储钰琦观察,行业主管部门首次在文件里明确针对“明星天价片酬”问题,是在2017年9月4日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提到“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不到3年的时间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影视公司都密集出台相关通知和文件,明确了演员片酬比例、演员片酬上限等具体细则,说明如何优化片酬分配机制的举措已达成多方共识,接下来就是看影视行业中的从业者如何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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