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网漳州8月29(本网记者林永清通讯员戴伟强王智文/图)8月29日上午,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重点部署全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立案查处转段工作,明确了2024年1月1日前,漳州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标准按照《漳州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实施,2024年1月1日零时起,按照《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实施。
据悉,根据《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平稳进入实施《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阶段,此次漳州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立案查处转段工作将按照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到2024年将全面实现对货车超限20%以上的进行立案查处。
具体为,第一阶段:自2023年9月20日零时起,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值80%及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立案查处,20%以上80%以下的发出短信批评教育;第二阶段:自2023年11月15日零时起,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值50%及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立案查处,20%以上50%以下的发出短信批评教育;第三阶段: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值20%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立案查处,未超过车货总质量限值20%,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进行立案查处。
除此之外,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还将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一是密切联系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全市货运车辆联合整治统一行动”,通过市级监测监控指挥中心点位采集数据分析,合理统筹安排人员进行定点执法、流动执法和错时执法,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违法行为多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问题的执法管控力度。二是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各县区交通执法友邻单位要充分发挥区域联动作用,做好日常沟通协作,明确联合执法方式,共同开展路面稽查,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三是高效利用科技化治超设备。利用交通执法智能终端与指挥中心进行联动,结合运政管理平台货运车辆GPS定位系统等,分析研判重点车辆运行轨迹,精准实施路面拦截,开展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路面执法。

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通过路面稽查超限运输车辆和大数据汇总分析,开展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溯源工作,联合治超相关职能部门走进源头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梳理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清单,集中开展约谈工作,与企业签订责任状。同时,针对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针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提升非现场执法案件办结率。针对本市辖区内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各单位要积极联系当事人,督促其主动前来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处理的,通过运管平台督促当事人接受调查处理;针对运输企业所属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各单位要实地走访运输企业,从“一超四罚”法律后果方面对企业进行警示教育,推动企业主动接受调查处理;针对外地市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经告知后逾期不前来处理的,及时抄告至车辆户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现闭环管理。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督察大队大队长卢明德表示,2023年4月18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市启用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暨科技治超项目设备投入试运行。截至8月27日,全市38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共动态检测货运车辆1344.1万辆次,月均检测货车312.58万辆次,其中,超过限值100%以上的车辆较启用前下降76.44%。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超限100%以上车辆(含“百吨王”车辆)350起。
“漳州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已经逐步展现出三大效益。”卢明德告诉记者,这三大效益主要表现为:一是安全效益。自科技治超实施以后,漳州市因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导致的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社会效益。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减少必将出现运力缺口,带来更多的货运行业就业机会,长期作用下运价合理回升,货运周转量也得到提升;三是经济效益。科技治超减轻了货车超限超载对公路的严重损害,减少了路产损失,节约了公路养护成本。“如今我市货车超限运输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卢明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