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压机作为一种用途极广的通用机械,被广泛用于各种大小工厂。但是,由于从业者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常常因对机电设备管理不当而受主管部门处罚。仅仅去年年中到今年年初,全国就发生了数起处罚事件,且被罚原由各异。空压机行业从业者,不管是经销商还是终端用户企业,均应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止防止受到经济处罚损失,更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更大的人身、财产损害。
案例1:未对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处罚案
2022年11月30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惠州大亚湾永合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空压机储气罐上安全阀过期未检测,查阅安全阀校验报告,报告内显示下次校验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以及《惠州大亚湾永合化工有限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中未能提供空压机储气罐安全阀最新检测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证明惠州大亚湾永合化工有限公司空压机储气罐安全阀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未定期检测的事实。
处理建议:“违法程度严重,既未对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又未对安全设备定期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案件调查人员建议对惠州大亚湾永合化工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超期使用未检被罚案
信用中国(湖南长沙)网站近日披露,湖南高速电力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罚款2.6万元。

处罚详情显示,2023年2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对湖南高速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2022年至今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未对2.95T行吊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空压机超期使用未检测(安全阀、压力表)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理建议:决定给予湖南高速电力有限公司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6,000.00元)。
案例3:空压机店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处罚案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东县某空压机店处以罚款人民币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东市监处罚〔2023〕191号。

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吴某到华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来,供述其空压机店2020、2021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要求办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移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给予空压机店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其中,田家庵区大禹工程机械配件总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7日依法做出如下决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零配件:潍柴气缸套4个,潍柴活塞6个,潍柴气门挺杆10个,潍柴道依茨主轴瓦14个,潍柴道依茨空压机(件号:13024590)1个,潍柴活塞6个,潍柴发动机垫片修理包2个,潍柴发动机垫片修理包5个;2.处罚款陆仟元整(6000元)。
案例5:空压机储气罐压力表到期未校验处罚案
2022年9月6日,太仓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太沙应急罚﹝2022﹞2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江苏宗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罚款1.2万元。
违法事实:2022年8月5日,太仓市沙溪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江苏宗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楼车间西北角一台正在使用中的空压机储气罐压力表(编号:20210606700)到期未校验,以上行为不符合《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
案例6:空压机储气罐压力表定期未检处罚案
2022年9月3日,太仓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太应急罚﹝2022﹞17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来来金属(太仓)有限公司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罚款5.05万元。
违法事实:2022年7月27日,太仓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来来金属(太仓)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1、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该单位除尘系统、喷粉房涉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未对以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公示;2、该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档案;3、该单位车间外东侧位置的一台正在使用的空压机储气罐上的1个压力表未检测(违反了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7.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4、该单位喷粉工段使用树脂粉尘,该粉尘为涉爆粉尘,喷粉工段采用干式除尘系统,该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案例7:拒不报告较大安全风险处罚案
2022年7月19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江应急罚﹝2022﹞36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腾龙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安全风险。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处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伍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该企业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企业设有5台融铝炉0702、绝缘漆(闪点约34℃)存放区0309、电梯井发蓝炉等有限空间场所0301、空压机0314等较大风险区域未在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中上报)。
案例8::未对空压机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处罚案
2022年7月20日,太仓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太浮应急罚〔2022〕1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派艾格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处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2022年6月17日,浮桥镇安监办执法人员按照苏州市三级执法计划对苏州派艾格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于2022年1月发布的“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中明确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负责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工作方案1.2.1中规定了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化学品管理、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然而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1、该单位21栋厂房外侧的空压机的压力表在超期未检测的状态下,安全监管系统企业隐患自查2022年6月6日的自查记录中,此空压机压力表检查结果为合格,自查当天该空压机上的压力表检测报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0日,已经属于超期未检测状态,其自查检查结果应为不合格,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2、该单位21栋厂房外侧的空压机所提供的压力表(编号:21034366)、安全阀(未见编号)检测报告过期,该单位未对该空压机储气罐的一套压力表、安全阀进行定期检测(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7.5、TSG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