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成都市读者何女士近日来信反映,自家小区外的酒店灯光太强,4个霓虹灯大字从晚上一直亮到凌晨,“灯光太亮,严重影响了周边小区的居民休息。尤其是家里老人,每天被灯光晃得睡不着”。
近年来,随着城市夜经济不断发展,夜间照明越来越普遍,商业区的广告灯、霓虹灯闪烁夺目,有些光束直冲云霄,如同白天一样。此外,公共景观亮化照明工程在让城市夜晚变得更美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光污染。越来越多的夜间灯光项目,让居民区周边出现“人工白昼”,影响大家夜间休息。
专家表示,光污染会对人体健康带来不适,对人眼的角膜虹膜造成伤害,抑制视网膜感光细胞功能发挥,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夜间光污染还会造成头昏心烦,甚至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乏力等症状”。
一段时间以来,本报收到多封读者来信,建议有效控制城市夜间照明的亮度和时长,避免影响居民休息。甘肃兰州市读者盛先生反映,自己生活的区域有几座高楼在夜晚搞灯光秀,“直到夜里12点,还有刺眼的灯光照进客厅、卧室。”广东深圳市读者万先生也表示,自家楼层较低,底商广告牌、LED灯亮得时间太久,而且刺眼,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浙江温州市读者王女士建议,深夜要降低居民楼附近的照明设施亮度,晚上10点后不应有强光闪烁。
目前,城市夜间照明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马路路灯等公共灯光,二是河湖、广场灯带等景观灯,三是商家的招牌、广告灯箱等。前两类都有明确的市政部门管理,第三类则基本由业主自行管理。许多读者表示,遇到夜间光污染问题不知道去哪里反映。
“如果是路灯照明造成困扰,可向市政管理部门投诉。”北京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高毅表示,涉及景观灯可联系辖区景观管理单位,涉及社会灯光则可拨打市容环卫热线反映。不过,由于夜间光污染暂无相关管理办法,目前环卫部门也只能以协调为主,扰民方如果一直不配合调整,居民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我国相关行业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并逐步纳入国家标准管理执行范畴,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光污染的产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娄伟表示,《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明确了限制夜景照明的光污染要求,以及各项光污染控制设计限值,包括:夜景照明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的最大允许值、居住区和步行区夜景照明灯具眩光限值等。针对广告与标识,要求除指示性、功能性标识外,行政办公楼(区)、居民楼(区)、医院病房楼(区)不宜设置广告照明。“应规范和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明确光污染防控要求,并在暗夜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及优先建设区等区域落实城市夜间的生态保护。”娄伟说。
娄伟建议,夜间照明应加强生态设计,加强灯火管制。在夜间,广场、广告牌等照明可分时段开启或关闭,保留必要的安全照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防治光污染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关部门负责解决灯光扰民问题。但北京、上海、天津等不少地方已经行动起来、制定地方法规,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抓紧推出相关地方法规,对日益突出的光污染问题加以治理。”娄伟说。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光污染作为一种新的城市环境污染类型,威胁人类健康,破坏生态环境,“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光污染防治研究工作,为逐步建立光污染监督管理制度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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